辽宁长安网讯 为切实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实效性,康平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举报人举报时,应尽可能详细提供发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过程等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绰号)、住址、通讯方式、主要体貌特征、活动路线、藏匿地点及是否持有枪支、管制刀具等情况。
举报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要实事求是,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康平县人民检察院将对检举揭发、线索举报人员实行严格的保密和保护措施。凡举报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将对举报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
举报电话:024-87332000
来信来访举报:康平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邮编:11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