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举全院之力,通过加大对拒执案件被执行人的打击力度,构成拒执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措施,大力开展执行攻坚行动,7月30日,海州区法院执行局执结了一起执行申请人43人、涉案数量76件、涉案金额200余万元的涉民生案件。
2011年12月1日,43名原告分别与被告北京某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店铺租赁协议,协议约定原告将位于某步行街的店铺租赁给被告使用,从第四年起算租金,由被告每年1月份支付。但是,自2016年1月应付租金起,被告已经两年未按约定给付原告店铺使用费用。于是,43名原告分别诉至海州区法院,致使立案总数达76件。今年1月份,43名原告申请海州法院强制执行。鉴于该系列案件的数量庞大、人数众多、影响范围广,属于颇具代表性的民生案件,海州区法院执行总指挥、院长武险峰要求制定具体执行方案,并经过院执行总指挥部研究讨论通过。
4月26日,执行法官根据系列案件的执行方案,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连续对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下达了两项强制措施,将该案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纳入失信名单,并对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作出罚款10万元的决定。
6月26日,该公司承诺,次日将100万元打入法院账户用于支付对43名申请人的房屋使用费用,剩余未到位的执行款将用11月份收取的管理费、租金来偿付。前不久,100万元的执行款进入海州区法院的银行账户,并于7月30日发放给申请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