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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以情动人 妥善执行涉家事案件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汪洋 记者 王大海 | 发布时间: 2018-07-25 12:57

  辽宁长安网讯 “谢谢法官,谢谢你们开导、教育,谢谢给我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7月20日,一位在抚养费纠纷案中的被执行人拉着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手感慨地说。

  原来被执行人张某与吴某经诉讼调解达成离婚协议,张某每月支付700元作为孩子的抚养费,因张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吴某申请强制执行。张某刻意躲避,被执行法官找到后,仍以没钱、抚养费过高为由拒绝支付,而且态度十分强硬。执行法官多次做张某思想工作无果后,遂决定对其进行拘留,当办理拘留移送手续时,张某泣不成声,执行法官借被执行人思想受到触动的时机,以保护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为出发点,充分了解当事人真实心理,找准问题症结,使张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最终履行了相应法律义务。

  近年来,振安区法院在执行涉家事案件纠纷中,注重思想教育,慎用强制措施,邀请基层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化解,巧妙运用道德与法律双重手段,妥善执行涉家事案件,弘扬传统美德,维护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