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7月23日,记者从抚顺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自抚顺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工作推进会以来,抚顺市检察机关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立足检察职能,与公安、法院等单位密切配合,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对每一起黑恶势力案件,严把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坚决依法从严、从快打击黑恶势力。
该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引导侦查取证等法律监督职能,主动同市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并会签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席会议纪要》,与市公安局监管支队联合开展涉黑涉恶漏罪、漏犯排查工作。积极组建办案团队,建立24小时受案机制,即案件管理部门可在24小时内随时受理“涉黑涉恶”案件,侦监、公诉部门及时作出批捕和提起公诉决定,并全面梳理近些年办理的有关案件,深挖“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着力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相关工作。近日,省检察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在对该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后,对市检察机关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此外,抚顺市检察机关还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举办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班的方式,对全市两级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小组成员、公诉部门全体干警及有关工作人员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等学习培训,有效营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