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为进一步明确铁岭公益诉讼工作的方向任务,促进行政部门依法履职,实现铁岭市振兴发展,7月13日,由铁岭市委政法委牵头,在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了铁岭市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
会上,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元介绍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立法背景和重要意义,并通报了2017年以来铁岭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情况。她表示,公益诉讼工作既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自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检察院在铁岭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保护公益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并重,坚持加强法律监督与促进依法行政并重,稳妥、有序推进此项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她表示,铁岭市检察机关下一步将从坚持党的领导,积极服务保障全市工作大局;加强沟通协作,凝聚公益保护合力;牢牢把握公益诉讼核心,加大案件办理力度;坚持标本兼治,突出办案实效;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专业团队五个方面细化具体措施。
铁岭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永贵对铁岭市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做的大量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今后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做好公益诉讼工作提出要求。他强调,全面实施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部署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也是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举措。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铁岭市委的要求,自觉把公益诉讼工作置于铁岭振兴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正确对待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正确对待检察权与行政权的关系、正确对待规范程序和追求实效的关系、确保全市公益诉讼工作开好局、起好步、见实效、上水平,为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