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7月17日一大早,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申请执行人送来的3面锦旗,感谢法院秉公执法、高效办案,圆满解决了长达23年的执行难案。
这是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某市公安局发生的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案情并不复杂,但执行难度非常大。2016年11月28日,省高院作出裁定,指定该案由抚顺中院交叉执行。2017年2月8日,抚顺中院立案执行。考虑到被执行人为特殊主体,唯恐执行时间较长,抚顺中院决定由党组书记、院长吴廷飞挂帅,承办此案。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履行了部分工程款后以财政困难为由拖延执行,案件陷入僵局。
5月9日,吴廷飞约谈了某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再次向被执行人申明了执行通知,被执行人也积极配合执行工作,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向申请执行人给付了400万元工程款,余款260万元定于今年12月20日前给付完毕。
目前,抚顺中院党组成员已经办结25件执行案件。今年1月至6月初,抚顺市两级法院执结案件2402件,执行回款4.7亿元。截至目前,抚顺市两级法院执行工作各项指标综合排名全省第二,纳入失信名单562人、限制高消费870人、拘留305人、拘传572人、搜查70余次,对23人罚款271.6万元,对15人限制出境,发出悬赏令16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