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案情简介
4月18日,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将被执行人田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朝阳市公安局向阳分局接到法院执行局移送的材料初步审查后,迅速组织民警将田某刑事拘留,并迅速报请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7月19日,该案在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进行了公开审理,田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我还有一个9岁的儿子,我现在很后悔,希望法院再给我一次机会。”面对记者,戴着冰冷手铐的田某哭着说。
时间回到2017年4月9日,田某的丈夫胡某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赔偿款820972.5元由保险公司一次性打入田某的银行卡中,因田某拒不支付胡某父母应得的赔偿款,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以(2017)辽1303民初94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田某给付胡某父母赔偿款331620元。判决生效后,田某拒不执行。
龙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受理该案后,依法定程序向被执行人田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电话通知田某到法院,但田某接电话时始终态度强硬,以“没钱、没时间”为由拒不到法院说明情况、履行义务。在此情况下,今年3月21日,龙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决定对田某采取拘留执行措施。
“被拘留后,田某及其母亲面对法院执行办案人哭闹撒泼、躺地耍赖,试图以此方式逃脱拘留。最后,执行局办案人全程在执法记录仪的记录下,依照法定程序将田某强行带至法院,并最终对其予以司法拘留。”龙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张殿志对记者说。
拘留前后,办案人3次向田某释明利害关系,将其已经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情形告知她,试图以情动之、以法明之,使其自动履行判决义务,但田某仍拒不履行。
“你们法院也就拘留15天呗,我就是没钱,15天后你们就得放人”。面对如此冥顽不灵的被执行人,4月18日,该院执行局果断组织材料,将该案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朝阳市公安局向阳分局接到法院执行局移送的材料初步审查后,迅速组织民警将田某刑事拘留,并迅速报请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至此,田某及其家属才幡然悔悟,明白法院执行局办案人员几次苦口婆心的调解、释明法律不是玩笑。被批捕的第二日,田某的亲属将全额执行标的款交付到法院,并一再表示认识到错误,希望对田某从轻处理。但是,田某将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7月19日,该案在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进行了公开审理,田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庭审期间,田某几次无法控制情绪,称自己不懂法,现在很后悔,但这一切均悔之晚矣。
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高告诉记者,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出台了多项执行工作相关规定及措施,在对被执行人的惩治措施、失信限制范围、限制高消费范围、追究拒执罪具体条件程序上,均加大、明确了实施办法,可以说“执行力度空前大、老赖基本无所遁形”。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以来,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多次召开执行工作会议,加大人财物支持力度,院领导分区督导,进一步规范了执行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效果。今年上半年,朝阳市两级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6149件,执结率达到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