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程
2008年以来,丛程被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沈阳市大东区委分别荣记个人三等功6次,2010年被沈阳市人民检察院评为“沈阳市十佳公诉人”,2011年被沈阳市委评为“沈阳市优秀共产党员”,2013年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辽宁省十佳公诉人”,2013年被沈阳市委、沈阳市政府荣记个人二等功,2013年被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授予“人民满意优秀检察官”称号,2014年被沈阳市委政法委评为“百名规范执法优秀人物”,2014年被省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2015年被辽宁省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2016年被省委组织部授予“省人民好干部”称号,2018年作为沈阳唯一一名基层院公诉人入选首批全省检察机关公诉人才库。
面对证券公司高额的工资,他毅然辞职报考检察官,即便遭到家人的反对,他依然决定到检察院工作。
面对一摞摞厚厚的卷宗,不是法律科班出身的他,常常要启动“白加黑模式”,白天提审、出庭,晚上阅卷打字……
面对涉黑案件“后援”打起丛程家人的主意时,妻子让他在事业和婚姻间作出抉择,他向妻子作出承诺:晚上绝不出外应酬,保证不让家人受到伤害……
他是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丛程,他是同事眼中的“丛哥”、法官眼中的“丛探长”、警官眼中的“丛老师”,他是首批全省检察机关公诉人才库成员。
“为啥放着好好的高薪证券精英不做,却来当一名工资并不算高的公诉人呢?”记者有些好奇地问。
丛程笑了笑,并没直接作答。
“那你又是怎样做到14年无错案、瑕疵案,并且每个案子都办得近乎完美呢?”记者换了另一个问题。
这次,他真诚而又谦和地回答道:“我可以多干一点儿……”
为了尽快胜任检察工作 他要求自己多学一点儿
2003年,丛程所在单位的总经理因为挪用公款被检察院查处。开庭时丛程和同事们去参与旁听,公诉席上公诉人犀利的语言掷地有声、有理有据,让不善言辞的丛程很是羡慕。从那以后,法庭上公诉人那张为民请命、匡扶正义的脸庞总时不时地浮现在丛程的脑海之中,而丛程更是自觉不自觉地关注起与检察官、公诉人有关的各种新闻。检察官帮助在押人员沉冤昭雪,检察官查处海关系统受贿窝案,等等,一系列的事件冲击着丛程的神经,他多想也举起那把代表公平正义的利剑,扶正劈邪,实现男人的英雄梦。带着对检察官、对公诉人的职业向往和追求,2004年丛程通过了国家公务员考试,光荣而自豪地成为了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的一员。
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检察官、优秀的公诉人,不仅要有坚定的信念和为民的意识,还必须有专业的能力和过硬的素质。理工科出身的丛程口才不好,他就不断地练演讲、练发言,找到机会就跟人讲个没完。不久妻子就笑他,原来那么木讷的人,咋就变成话唠了呢?本就不是法律科班出身,案上的卷宗一天比一天厚,他白天阅卷、提审犯罪嫌疑人、书写起诉书、出庭支持公诉,晚上还常常加班,即便这样,他还是坚持每天学习。觉得快要挺不住的时候,他就想想老科长那句话:“这些卷宗,对你来说,可能只是要完成的工作,可对当事人来说,却是性命攸关的大事,出现一点儿差错,他的人生就可能被彻底扭转!”
怀着敬畏之心的丛程,每天勤学苦练,上班时间向同事、法官、律师偷师学艺,提高应变能力和办案经验;业余时间自学法学、会计学、心理学等社会科学,努力做到触类旁通。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丛程仅用一年的时间就通过了司法考试,同时也成长为科里的业务骨干,一些大案、要案、疑难案件都交到了他手上。即便是十余年后的今天,丛程也丝毫不敢懈怠:“现在我已经养成了一个习惯,每当临近庭审的夜里,常常一遍遍地在脑海里模拟着庭审中的画面,每次我都问自己:你准备好了吗?”
为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他要求自己多做一点儿
“有些人认为,做检察工作,只要秉公执法,不出错案和瑕疵案就可以了,可我不这么看。”丛程说,“不出错案,是一名检察官应该做到的本职工作,除此之外,还要心里时时刻刻装着人民,想着为人民服务,在工作中多干一点儿,就可以帮助百姓解决很多的烦恼。”
“真是太感谢你啦,如果没有你,这日子可咋过啊!”一位大爷一边拉着丛程的手感慨地说,一边用衣袖擦拭着眼泪。
原来这位大爷是河南某投资担保公司非法集资系列案件众多受害人中的一位。他因多年积蓄被卷走,急怒交加,突发脑血栓。在丛程一次次地耐心劝导和安抚下,老人看到了正义与希望,病情逐渐好转后,冒着大雨来到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向丛程表达谢意。
2015年以来,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办理了大量河南某投资担保公司非法集资案件。这些非法集资行为严重破坏了金融管理秩序,也对被害人的财产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在丛程的带领下,公诉科的干警们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一方面,为了严厉打击此类犯罪,准确适用法律从严处理非法集资犯罪嫌疑人,公诉科多次与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制定了非法集资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取证相关工作办法以及非法集资案件的证据标准,做到打击非法集资严、准、稳;另一方面,加强在办案中的释法说理,非法集资案件的被害人多是老年人,且因财产受到巨大损失,往往情绪容易失控,对案件处理不满,为了兼顾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公诉科非常注重办案过程的释法说理,将法与情、法与理相结合,通过细致入微的工作,消除被害人对检察机关的误解,积极引导被害人通过法律途径挽回经济损失。此外,还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群众的法制宣传,先后通过大东区人民检察院的“两微一端”发布《从非法集资案件看民众理财观念》《向同学集资,罪责亦难逃》等法制宣传短文,在庭审发表公诉意见时,向旁听群众做法制宣传等等。
“那段时间,每次出庭支持公诉,我这心里都五味杂陈。虽然被告人受到了刑事处罚,但在旁听席上的众多的被害人在庭审时的泣不成声总是让我觉得自己可以再多做一儿点什么。”丛程动情地说道。
丛程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
在办理赵某放火案中,丛程注意到赵某已经76岁高龄。案件起因是赵某与他人发生土地纠纷后,认为某农工商公司处理结果不公,遂在该公司会议室放火,造成该公司的财产损失。同时丛程了解到,赵某的儿子是空军某部现役飞行员,按照部队规定,如果赵某被判刑,其儿子将被停飞。其实如果简单地将案件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对其定罪量刑也符合程序并且无可厚非,但丛程觉得这样做双方矛盾会继续激化的同时,国家花费巨资培养的一名飞行员也将被停飞。因此丛程在讯问赵某时,态度耐心,释法说理,对赵某晓以利害,使赵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犯罪,并取得了被害单位的谅解。另一方面丛程还积极通过武装部与其儿子部队取得联系,由部队出面解决了赵某的土地纠纷,赔偿了被害单位的损失。最终,结合赵某具有的自首情节,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处理。化解了矛盾,也使其儿子能够在部队安心服役,赢得了被害单位、部队对检察机关的理解和尊重。
为了维护法律公信权威 他要求自己更周全一点儿
同样是出庭支持公诉,同样是作出有罪判决,庭审的效果却有很大的差别,让案件当事人、让人民群众、让法官对公诉人的指控信服,绝不是检察机关的面子问题,而是关乎检察权威、司法公信、公众认同的大问题,实现法治,人民群众才能最终受益。
一次,丛程在办理赵某某等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中,面对12名被告人、14个罪名、30余起犯罪事实、50余本卷宗,熬过了不知多少个不眠之夜,撰写了9万余字的案件审查报告。庭审中,他在公诉席上,与12名被告人、16名辩护人进行了激烈抗辩,被告人、辩护人的反驳和辩护意见,如车轮大战,接踵而至,让人丝毫不敢怠懈。长达29个小时的庭审,在注意力高度集中和紧张的状态下,丛程没有犯一丝错误。庭审结束,就像刚参加完马拉松比赛的选手一样,体力和脑力都严重透支,但这样一场精彩的庭审,也让他酣畅淋漓。事后同志们都笑称,坐在丛程对面的三排律师频频举手发难,感觉就像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一样,绝对大场面!
在检察系统内,发生在2012年的一件案子的审理过程直到现在还常常被人津津乐道。当年省人民检察院指定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办理我省某市人民法院院长徐某受贿,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案。被告人徐某在辽沈地区法律界有着响当当的名声:曾从事刑事审判工作30余年,有着丰富的刑事审判经验,反侦查能力极强,并且对检察机关的工作流程十分熟悉,堪称法律界的权威人士。说白了,这件案子如果公诉人“压不住茬”,在法庭上难看不说,案件审理也将变得极其困难。丛程接手这件案子时,明显感到了巨大的压力,庭审前的一段时间,他每天工作到深夜,将整个案件的来龙去脉甚至细枝末节都弄得十分清晰。凭借多年工作的经验,徐某又给公诉人出了一个难题:庭审前一天,徐某申请其司机出庭作证,要证实早已将受贿款返还给了行贿人,意图减轻罪责。在庭审当天,徐某的气焰十分嚣张,根本没把这个年轻的公诉人放在眼里,不时用轻蔑的眼神、不断的冷笑进行施压,企图从心理上让丛程乱了阵脚。丛程凭着对该案扎实的了解沉着陈述事实,并抓住证人证实内容的一个漏洞,以点及面,将这份证言的虚假之处完全暴露在法庭上,使这份罪轻的辩护意见苍白无力,彻底击垮了徐某的最后一道心理防线。
后记
从检14年来,丛程凭着对党的忠诚、对职业的热爱、对业务的钻研,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公诉人。他常说:“能从事自己最喜欢的职业、能享受到家人的爱和理解、能成就心中的理想、能帮助人民群众谋得利益,还获得了党和人民给予的那么多荣誉,我是一名幸福而又幸运的公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