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至6月初,辽阳市白塔区连续发生20余起技术开锁入室盗窃案,涉案金额20余万元。经过警方一个多月的缜密侦查,7月13日,辽阳市公安局白塔分局通报成功打掉一个流窜河南商丘、辽宁辽阳以技术开锁实施入室盗窃的犯罪团伙,一举破获系列案件30余起,涉案价值30余万元。
6月初,白塔分局刑侦大队在开展常态化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中,对多发性侵财类民生案件进行梳理,发现两个月以来辖区内发生的20余起入室盗窃案,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法相同,办案民警结合案件特点进行同案件串并,确定这20余起案件为同一伙犯罪嫌疑人所为。
随后,白塔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通过对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段、作案特点摸索出该犯罪团伙的作案规律,发现这是一个分工明确,有组织、有预谋的犯罪团伙。在对多个发案现场周边视频监控录像进行逐一调阅筛选后,办案民警终于发现重要线索:5月28日,犯罪嫌疑人在白塔区某小区的被害人田某家中作案时留下重要线索。随即两名有盗窃前科的男子进入警方视线,民警还发现,其中一名男子李某某是河南公安网上通缉的逃犯。
确定了犯罪嫌疑人,办案民警再次开展现场勘查、调查走访,进一步深挖线索,通过一个多月的缜密侦查,依据大量信息比对、研判、案件串并形成的大数据,民警锁定了以李某某为首的其他两名犯罪嫌疑人——卢某某、高某某,三人组成了技术开锁入室盗窃犯罪团伙。
随着案件侦查的深入,办案民警发现该犯罪团伙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该团伙从不乘坐火车等任何登记身份信息的交通工具,从不在登记身份信息的旅馆住宿,也没有用身份证登记在网吧上网的记录,住的出租房屋也是没有登记的平房。作案时,犯罪嫌疑人戴白手套,尽量避开监控探头,物色作案对象后,即时作案,盗窃所得财物分赃挥霍,随后再伺机作案。
6月11日,办案民警获悉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卢某某有可能再次作案。当天,在太子河区某小区内,二人作案两起后,随身携带赃物准备销赃时被民警一举抓获。民警乘胜追击,又将涉嫌收赃的高某某抓捕归案,并对犯罪团伙租住的出租房屋展开搜查,对实施犯罪所用的工具、手套等涉案物品进行扣押。
3名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经查,李某某、卢某某为狱友关系,都有盗窃前科,出狱后仍想不劳而获,重操旧业,所得赃款30余万元已被挥霍一空。高某某从事金银首饰维修加工工作,在利益的诱惑下,低价收购李某某等人盗窃来的财物,四人形成稳定的盗窃、销售犯罪链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