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6月25日,记者从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民一庭审结了两批劳动争议案件,案件共391件,调解、撤诉360件,依法平等保护了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优化营商环境,创建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记者了解到,2017年10月和今年1月,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分别受理了两批某企业劳动争议案件,近百名劳动者要求该企业支付近20年来加班费总计1000万元,双方矛盾极深、争议极大。案件经由大石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两次处理结果双方均不满意,各自上诉到市中院。
两批案件共300余件,历时4个多月,合议庭采取了多种方法进行调解。在确定调解方案后,通常是一两天后就要调解近百个案件,时间紧、任务重,法官助理、书记员加班加点制作调解协议,制作法律文书。对于调解不成的案件,合议庭成员及时合议,快速下判。全体工作人员充分发挥团队精神,群策群力,快速反应,分工协作,各司其职,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绝大多数劳动者都与企业达成了调解意向,既取得了企业对营口营商环境、法治环境的认可,又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