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年来,从书记员到庭长,他吃苦耐劳、敢于担当、开拓创新。“他不仅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审判实践经验丰富,而且求真务实、爱岗敬业。”这是许多人对凌源市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庭长李为国的评价。
1963年出生的李为国抓法庭的日常管理很有一套。该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强化全庭人员“司法为民”的理念,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使全庭人员真正认识到法庭是百姓的法庭,真正体会到了百姓的事无小事。这一举措既增强了法庭的凝聚力,又极大地调动了全庭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使法庭的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成绩。
“他曾多次荣获该院及上级法院先进工作者、辽宁省‘十大杰出调解能手’称号,同时还是省高级人民法院‘调解年’活动巡回演讲团成员。”谈到调解工作,李为国的同事这样对记者说。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李为国还曾代表朝阳法院系统在全省法院调解艺术展示会上介绍调解工作经验,并接受中央电视台专题采访,中央电视台《一线》栏目以《调解路上》为题予以报道。
李为国在审判工作中,特别注重强化诉讼调解工作,他在该院原有的“八步”“十六调解法”基础上,又向全庭提出了以“三真”强化诉讼调解,即“用真心”“下真功”“办真事”,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息诉止访。
在原告王某信诉被告3个村民组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05年初承包了一座荒山开办大理石厂,一切就绪准备进行生产经营时,被告3个村民组的村民却以该荒山未分,应归3个村民组所有为由,有组织地上山哄闹,阻止原告生产,并将原告及一名副厂长打伤,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李为国意识到,此案是大规模的集团诉讼,且矛盾已经激化,必须慎重处理,否则后果会非常严重,并立即通知了村民到法庭参加调解。
“开庭当天来了50多位村民,李为国逐个解答了群众提出的十几个问题。”李为国的同事告诉记者,在李为国的耐心调解下,最后村民代表主动表示全体村民立即下山,让原告恢复生产,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至此,一起大规模集团诉讼案件用了不到3个小时就得到圆满解决。
2013年以来,李为国共主办民商事案件1200余件,案件完好率100%。尤其是他担任主审法官的20多年间里,他所审理的案件从未发生一起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