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1至4月,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13项执行质效考核指标有8项高于全国平均值,11项高于全省平均值……”5月22日,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决战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巡查工作情况通报,向全省法院推广了喀左县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经验。
为了全省法院如期实现“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省高院从4月起,成立由执行局牵头,政治部、审管办、监察室、技术处等部门组成的4个专项巡查组,通过召开座谈会、接谈当事人、随机调取卷宗、明察暗访等方式,分4个片区对全省17家中级法院和110家基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实现巡查全覆盖。
专项巡查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确定督导时间表和路线图,聚焦对标最高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四个基本”“三升四降”和第三方评估体系指标,对比全国法院平均水平,巡查各地指标完成情况,围绕两级法院院长、执行局长解决执行难工作责任,最高院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巡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省“两办”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省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开展“暴风战役”活动和“执行信访案件清理整治行动”,落实院长、局长接待案件当事人制度,以及对执行信息化和执行工作机制建设等9个方面工作开展全面检查、重点督导。
据了解,省高院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执行专项巡查,每月集中梳理巡查工作情况,对工作落实到位、指标数据提升明显的法院的工作经验给予及时表扬、推广,对消极应付、落实不到位、问题依然突出的法院,加大通报、约谈、问责力度,直至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