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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儿微信上贩毒 “送货”时当场被捉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记者 孙硕辰 | 发布时间: 2018-05-18 11:50

  辽宁长安网讯 阜新小伙杨某通过微信联系吸毒人员,议定价格后在交易毒品时当场被捉。日前,黑山县人民法院收案后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杨某是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某社区无业人员,刚20岁出头,因吸毒走上了“以毒养毒”之路。2017年12月27日21时许,杨某主动通过微信联系到黑山县吸毒人员谷某,双方商定了交易价格。第二天中午,谷某将600元毒资通过微信转账功能转给杨某,并通过微信红包功能转给杨某100元作为运费。随后杨某通过“陌陌”联系其在沈阳的“上家”,将货送到阜新,之后杨某以到黑山探亲为名,乘朋友的车前往黑山县县城。

  当天16时30分许,杨某按约定准时赶到中心广场一侧,见到了驾车在此等候的谷某,杨某随即上了谷某的轿车。就在二人交易毒品时,黑山县公安局缉毒民警如神兵天降,将二人当场抓获,并从二人身上查获疑似冰毒物品两小袋,后经司法鉴定所鉴定,均检出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经称量,杨某已贩卖给谷某冰毒重量为0.4克,另杨某随身携带冰毒重量为0.23克。杨某被抓后主动交待了其犯罪事实。随即杨某被黑山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并依法执行逮捕。

  黑山县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明知是毒品而用于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庭审中,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认罪、悔罪,同时庭审前又能主动缴纳罚金,可对其从轻处罚。故以被告人杨某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