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近日,新民市人民法院大民屯法庭和执行局采取紧急立案、先予执行的措施,成功化解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
4月20日,胡台镇某村机电泵站的负责人崔某找到了大民屯法庭,向法院说明了因自己与泵站的原设备保管员对于设备保管协议产生了纠纷,保管员扣押了4台变压器和其他一些设备的困境,请求法院帮忙将其要回。
主审法官在调解时了解到,正值春耕时节,当地村民和附近几个村的部分村民因泵站无法使用,将会错过农时,造成巨大损失,遂于当天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定。3天履行期内,主审法官多次与被告沟通,其始终逃避责任,以各种借口拒绝履行法律义务。
4月末,新民法院执行局和大民屯法庭共出动3辆警车、18名干警前往被执行人家中,经耐心沟通无效后,对其进行强制执行。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装载和搬运,成功将所有供水设备返还给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