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5月8日,记者从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制定了《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谁执法谁普法”的指导思想、普法内容、方式方法和责任落实。
《方案》中规定,普法内容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领会和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让全院广大干警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诚信仰者、自觉践行者和坚定捍卫者;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党内法规,增强全院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
《方案》中要求将法院普法工作与司法公开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实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各相关审判业务部门应明确年度普法重点内容;健全法院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不断提升院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每年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原则上不少于2次,可通过确定议题、重点发言和集体讨论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健全日常学法制度,推进干警学法经常化;建立普法工作新闻策划和议题设置机制。针对媒体宣传特点和信息采集角度,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工作;运用新闻发布会加大普法工作力度。针对各类媒体的传播特点,分门别类,各有侧重,通过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全媒体手段进一步扩大新闻发布对普法工作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要求大力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各审判业务部门在保守审判秘密和遵守审判纪律的前提下,利用办案的各个环节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解读,及时释疑解惑,使案件审判、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成为向人民群众普法的过程;建立法官以案释法制度,使热点案例的依法审理变成全民普法公开课;要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及时按照规定将裁判文书上传裁判文书网;要通过巡回审判、专家解读、宣讲团等形式开展以案释法;要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召开典型案例新闻通气会。
要求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月活动;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利用社会大舞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相关业务部门应当利用自身优势,开动脑筋,主动作为,积极投身此项工作中。深入学校、部队、机关、企业、社区、乡村,主动送法上门。利用展板、咨询、讲座、走进直播间等形式,进行法制教育。
为确保普法责任制顺利实施,葫芦岛中院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将统筹兼顾,任务分解到合议组,责任到人,营造人人参与的普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