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4月20日,清脆的法槌声在辽宁师范大学模拟法庭敲响,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在此公开开庭审理了大连市一起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纠纷案,用真实的案件带领大家了解了“第三人撤销之诉”,来自辽师大法学院的学生及部分企业代表旁听了审理。
庭审由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苗有水,主审法官骆电、潘杰组成合议庭。在合议庭的主导下,进行了两个多小时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充分表达了自己的观点,法庭将择期宣判。
据了解,2015年10月27日,胡云腾法官在辽宁师范大学开庭审理案件,拉开了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庭审走进法学院”活动的序幕。“庭审走进法学院”活动是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与东北三省八所高校法学院之间,为深化司法公开、推进司法实践与法律教学“双赢”而共同作出的一项重要安排,也是第二巡回法庭继在八所合作高校法学院选聘优秀研究生担任实习助理之后的又一重要改革尝试。几年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先后在辽宁师范大学、大连海事大学、黑龙江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大学、沈阳师范大学、辽宁大学、沈阳工业大学八所高校法学院都公开开庭审理过案件。
据苗有水介绍,目前,东北三省第二巡回法庭已经建立了11个巡回点,其中我省的两个巡回点分别设在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