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淑俐
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制定了《关于加强民事审判切实保障民生的实施意见》,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保障民生,强化民事审判,建立健全便民服务长效机制,下大气力打通民生保障“最后一公里”,努力实现联系服务群众“零距离”。
葫芦岛中院积极转变家事审判理念,创新了符合家事审判规律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方式,审理中综合考虑当地的社会风俗,经济因素,社会影响,坚持积极司法、全面保护、柔性司法的审判理念,从偏重财产分割、财产利益保护转变为更加重视身份利益和人格利益保护;坚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维护用人单位生存发展并重的原则,高度重视拖欠工资案件,特别是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加大审理力度,加快审理进度,完善诉讼绿色通道,确保劳动者,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能够及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准确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正确理解和适用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回应人民群众对借贷安全的需求、中小微企业对正当投融资的需求,使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更科学化;按照法律和国家政策的规定,妥善处理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各类民事纠纷。落实中央《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积极研究土地流转过程中涉及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的相互关系以及法律适用问题,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等农村产权规范有序流转;依法支持消费者正当诉求,认真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理运用无理由退货、退一赔三、赔一罚二等规定,充分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在完善便民工作机制方面,葫芦岛中院首先完善了司法便民的服务方式,努力将诉讼服务中心建成集诉讼服务、诉前调解、诉调对接、立案受理、司法确认等职能为一体的“门诊式”综合服务机构。对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低保人员、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诉讼主体,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用;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依法审查给予司法救助等。
来自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庄严承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的部署,全面落实全省法院工作会议精神,将工作做得更优更精。要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法院民生保障工作的领导;要打造保障民生司法品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要加强法治宣传,推动形成民生保障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