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简介:台安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组建于1994年,现有干警35人。35周岁以下青年人24人,是一支专业化、年轻化、正规化的队伍。
荣誉墙:2015年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被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2016年被台安县委、县政府授予“2014—2015年度先进集体”称号;2017年被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勇于创先争优、努力拼搏的精神使警队获得诸多荣誉,还涌现出勇救落水老人被评为“辽宁好人”的法警李鸣、见义勇为刀下救人的法警张敬宇等先进典型代表。
日常训练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台安县法院法警大队在制度建设方面下了大力气,实行规范化管理,着力构建规范化管理体系,先后制定实施了数十项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册,内容涵盖法警队伍管理、警械使用、监督考核等方方面面,使法警大队各项工作做到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同时,为了提高保障服务能力,法警大队坚持集中训练和日常训练相结合,妥善解决了工作与训练之间的矛盾,进一步提升了业务技能和体能,提高了服务保障审判、执行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在基础建设方面,他们建设了正规羁押室,配置囚车2辆、电脑4台,购置了科技含量较高、实用性较强的新式警用装备、对讲机、执法记录仪、警闪肩灯等。还配备了用于个人防护的防暴盾牌、头盔、防刺服、防割手套等。在安检区域配备了“速访通”智能访客系统、电子安检门、X光机、防爆桶、存包柜,从而实现了警务装备的现代化、标准化,为加大执法力度和防护自身安全提供了切实保障。
法警大队不断强化服务意识,立足本职,严格执法,在服务刑事审判中,面对刑事被告人情况复杂、押解量大等情况,警队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严格实施“五严制”的工作方法。2011年至今,警队共值庭1213次,押解人犯1506人次,无脱逃、自杀、自伤、串供等事故发生。
另一方面,法警大队认真做好日常值班、值岗、夜间巡逻工作,坚持落实来院人员登记制度,建设和使用了3套安全保卫系统,确保了良好的机关办公秩序。
2011年以来,法警大队共对约28万人次进行了安检,查出并没收管制刀具60余把、危险违禁品30多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