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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出台23项新规提升司法服务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李华 记者 董楠 | 发布时间: 2018-04-13 08:04

  辽宁长安网讯 近日,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严肃工作纪律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对全市法院落实市委办“十个严禁”规定、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开展、以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的司法服务助力全市经济振兴发展、树立法院良好形象提出明确具体要求。

  《规定》积极着眼新时代法院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新形势新要求,准确把握全市法院作风建设新特点新规律,以细化落实市委办“十个严禁”规定为切入点,对全市法院在作风方面的纪律规定进行了认真的系统梳理和研究,明确了法院法官必须做到、严格遵守的七个大类23项纪律规定,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规定》要求,全市法院要严守禁酒规定、勤政廉政纪律和作息时间,遵守办公秩序、会议纪律和庭审纪律,落实着装要求,着力从严肃会风会纪、规范日常着装、严格作息规定、遵守办公秩序等日常点滴、琐碎小事抓起严起,全面加强和规范干警行为习惯和日常养成。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工作理念,强化窗口意识和形象意识,坚决纠治“冷硬横推”、“慵懒散奢”、“吃拿卡要”现象,坚决整治“六难三案”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规定》强调,全市法院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强化监督检查,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认真履职、严守纪律、改进作风;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加强所属人员教育管理,及时检查督促,确保纪律规定落到实处;全体干警要进一步强化纪律观念和形象意识,自觉遵守、主动落实纪律规定,规范自身言行,以落实不走样、执行不变通的实际行动,树立法院法官良好形象。各级监察部门要将执行上述纪律规定情况作为司法巡查和检查督察重要内容,加大巡查督察和明查暗访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人和事,依纪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