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辽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振兴发展的关键一年。然而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辽宁、幸福辽宁的道路上,仍有一些黑恶势力在部分地区、行业、领域滋生蔓延,严重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省委政法委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今年全省政法工作四大专项行动之一,在法治轨道上对黑恶势力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大扫除”,意义十分重大。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政治要求,把扫黑除恶作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切入点,坚决扫除黑恶势力对基层政权的威胁,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赢得党心民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必然要求,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确保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服务和保障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举措,全省政法机关要牢记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坚决扫除黑恶势力,为促进全省经济发展、社会繁荣保驾护航。
黑恶不除,则国不宁、民不安。正因如此,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班上,中央政法委有关负责人强调,要“依法严惩、打准打狠,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坚持依法严惩,即确保在法治框架内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扫黑除恶必须以法律为准绳,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扎实推进。政法机关应进一步明确政策界限,守住法律底线,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要依法依规,不枉不纵。要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务求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严守程序正义的过程中履行扫黑除恶的光荣使命,并能够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确保打准打狠,即围绕中央3号文件确定的10类打击重点,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明确打击重点和主攻方向,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确保打出声威和实效。要充分发动群众,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广泛收集涉黑涉恶线索,完善打击犯罪新机制,提高深度打击的能力和水平,持续保持主动进攻的高压态势。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采取挂牌督办、异地用警等措施,切实排除干扰和阻力,深挖彻查涉黑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要把扫黑除恶与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结合起来,与反腐败、基层“拍蝇”、打击“保护伞”结合起来,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着力提高黑恶势力犯罪源头治理水平。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政法工作的根本目标”。我省扫黑除恶的大幕已经拉开,我们有信心在省委的坚强正确领导下,打赢这场攻坚战,实现河清海晏、天朗气清,为辽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振兴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