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中院院长王立安(中)组织召开党组会
2017年以来,鞍山市两级法院按照党中央及省、鞍山市委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在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深入贯彻刑事法律和司法政策,严惩腐败犯罪,全力做好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职务犯罪大要案审判工作。
鞍山市两级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反腐败精神,全面加强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从严惩治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依法公正高效审理上级法院交办的职务犯罪大要案,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大要案审判既是重大的政治任务,又是重要的审判工作。鞍山市两级法院在审理大要案的过程中,坚持自觉接受党委领导监督、主动接受和加强上下级法院间的业务指导,形成了统一指挥、协调联动的大要案审判格局。
鞍山市两级法院在做好各方面保障工作的同时,将案件审理作为一切工作的核心,强化对各审判环节的管理,力求审判实体和程序公正,确保案件质量、工作效率与效果。
按照审理大要案的工作标准,鞍山市两级法院坚持高标准推进大要案设施完善及保障机制建设。主动走出去,学习、借鉴哈尔滨、南通等有过大要案审判经验的兄弟法院在业务建设、物质装备建设、工作保障等方面的工作经验,先后完成了专案法庭数字化建设和大要案观摩指挥系统建设。
鉴于大要案审判的重要性,鞍山市两级法院精心挑选政治觉悟高、办案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这些精英法官们以最严谨的态度规范每一个工作环节。
2017年,鞍山市两级法院审理职务犯罪案件30件,审结23件,鞍山中院所审理的一审职务犯罪案件连续五年没有被省高院发回或改判。
来自鞍山市两级法院的庄严承诺:
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下一步,鞍山市两级法院将严格履行审判职责,用依法公正高效的审判对职务犯罪坚决严厉惩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工作思路;坚持依法办案,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沟通协调工作,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加强队伍建设,合理调整、充实、优化刑事审判人员和相关辅助人员力量;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始终将大要案审判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