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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老人驾车 受伤也获赔偿

来源:辽宁长安网 | 发布时间: 2018-04-03 15:07

  办案人:王金海

  职务: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金海律师

  于大娘今年75岁,2017年5月16日6时40分,她驾驶自己的夏利轿车去市场买菜,行至某路口处与一辆出租车相撞,导致于大娘受伤。出租车司机赵师傅当时正准备右转向,发生事故后立即停车,令他吃惊的是,开车的竟然是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大娘,他怀疑于大娘是无证驾驶,立即报了警。

  大连市公安局沙河口区分局交警大队的值班民警很快到达现场,经检查,于大娘有驾驶证。考虑到于大娘腰部受伤,交警立即联系了120救护车将其送医院治疗,出租车司机赵师傅也来到医院,主动垫付了医疗费20000元。后经交警现场勘察,赵师傅因右转弯未让直行车,负事故全部责任。

  今年1月,于大娘委托我将赵师傅和其投保的某保险公司起诉到沙河口区人民法院,要求对自己的损失进行赔偿。法庭上赵师傅表示,法律应当禁止超过70周岁的老年人驾驶机动车。于大娘出事时已经74岁高龄,虽然有驾驶证,但观察能力和处理突发事故能力差,是导致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故主张于大娘也要对自己的损害承担一定的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依法受保护,本次事故的发生是出租车赵师傅违反交通规则右转弯时未让直行车造成的,与于大娘的年龄无关,故肇事司机赵师傅应当赔偿由此造成于大娘的全部损失。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某保险公司在10日内赔偿于大娘的医疗费、伤残赔偿金、护理费、营养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14万余元,判决出租车司机赵师傅赔偿于大娘的鉴定费1800元,并承担案件的受理费196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