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辽宁长安网
主办: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辽宁法治报

努力实现“迈入全国法院先进行列”的目标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王建舟 曹佳 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18-04-03 09:53

沈阳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工作会议

QQ图片20180402185427

会议现场

  辽宁长安网讯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政法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沈阳市第十五次党代会、市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及全市政法委书记工作会议精神,4月2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工作会议。沈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健出席会议并讲话,沈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段文龙作工作报告,回顾总结了过去五年全市法院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当前法院工作面临的形势,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工作主要任务。部分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列席会议。会议由沈阳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孔岩主持。

  会上,沈阳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聂雪松宣读了《关于沈阳市法院系统2017年度评比奖励的表彰决定》《关于对2017年度优秀调研、案例成果和优秀信息工作给予通报表彰的决定》,党组成员、副院长朱晓光作专题工作部署,和平区法院、沈河区法院、皇姑区法院、大东区法院、于洪区法院、高新区法院分别围绕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具体做法和下步打算作了交流发言。

  王健从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服务发展大局、始终坚持司法便民利民、始终坚持推动改革创新、始终坚持科技支撑引领、始终坚持从严管党治警六个方面,充分肯定了过去五年全市法院工作,并对2018年法院工作提出五点意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主动融入“四个中心”建设,努力在服务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彰显作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时代的司法需求;以强烈的改革意识和创新精神,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队伍。

  会议强调,全市法院要紧紧抓住大有可为的历史机遇期,更加自觉地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围绕“补短板、保质效、促公开、强管理、提公信”等项重点工作,积极打造一流队伍、一流业绩,努力在全省法院中树标杆、作表率,勇当排头兵,彰显省会法院的龙头示范引领作用。努力用两到三年时间,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强化审判质效、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加大管理力度、全面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实现“各项工作在继续巩固全省法院领先水平的基础上,整体工作迈入全国法院先进行列”的目标。

  会议要求,两级法院必须深刻把握党对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的总体要求,全面融入辽沈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具体实践,对标全国先进法院,着力强化“七个建设”,在新的起点上,深入推进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努力开创沈阳法院工作全新局面。

  孔岩在总结讲话中要求,两级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王健书记和段文龙院长的讲话精神,切实做好会议精神的汇报、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工作。

QQ图片20180402185404

沈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段文龙

回顾·五年成就

  过去五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2013年至2017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026834件,审结971677件,分别比上一个五年上升52.3%和46.6%,受理和审结案件量始终为全省法院首位。其中,沈阳中院受理各类案件131469件,审结126447件。

  ■“四个意识”不断强化,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服务大局积极主动,认真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

  ■职能作用充分发挥,依法惩罚犯罪、保障人权,持续加大民生司法保障力度,助推法治沈阳建设,依法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解决执行难成效初显,强化执行工作“一性两化”,深入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工作。

  ■司法为民多措并举,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拓展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建成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审判长导诉台、律师服务站等,沈阳中院被评为全省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示范法院。

  ■司法改革稳妥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取得积极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基本落实到位,各项改革试点任务推进顺利,现代科技与法院工作改革深度融合初见成效。

  ■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开展“忠诚、干净、担当”等专项活动。

新目标·新起点·新展望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着力强化“七个建设”

  ——强化政治建设,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方向。要坚定不移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全市法院工作“定盘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要坚决拥护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增强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要坚持请示报告制度,法院的重大工作决策、重要工作事项、事关稳定发展的大要案处理,都要及时向党委报告请示,争取党委领导和指示,确保法院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强化能力建设,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始终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紧紧围绕振兴发展决策部署,特别是围绕把沈阳建设成为东北亚国际化中心城市、科技创新中心、先进装备智能制造中心和高品质公共服务中心,完善司法服务举措,增强司法保障效果。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法保障高质量发展;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力保障平安建设;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国家与社会治理法治化。

  ——强化业务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公平正义需求。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进一步加强民生权益司法保障,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依法审理和稳妥处理民生领域案件纠纷,切实保障民生权益;持续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为群众提供高效率、多元化、立体式纠纷解决方案;采取最有力措施,坚决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强化长效机制建设,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上级部署,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化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各项改革试点,推动审判质效和公信力全面提升。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增强司法改革的系统集成和协同配套、深入推进诉讼制度改革。

  ——强化科技建设,着力打造智慧法院。要精心谋划、超前布局、扎实推进,争取在全省乃至全国法院打造智慧法院“沈阳样板”。增强建设智慧法院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信息化建设标准和应用水平、推动科技创新与执法办案深度融合。

  ——强化司法公开建设,积极构建阳光司法机制。要始终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继续把司法公开作为重点工作强力推进。进一步明确公开目标、进一步规范公开标准、进一步强化公开管理,积极创新公开方式。

  ——强化队伍建设,树立清正廉洁文明司法形象。要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全市法院队伍建设。突出政治思想建设、强化规范化建设、注重司法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夯实基层基础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