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国家人员诈骗案中,发现相关部门违纪线索,该院立即向营口市监察委移送首条线索。
营口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在办理国家公职人员董某合同诈骗一案中发现其在营口市交通局工作期间,违反相关规定,经商办企业,实际控制经营十余家公司,并诈骗巨额钱款,造成被害单位巨额财产损失,其原主管单位营口市交通局对单位工作人员存在疏于管理,监管不力之责。为充分发挥法律监督的职能作用,营口市检察院在向营口市交通局发出《检察建议书》的同时,积极与监察委员会沟通,移送营口市交通局违纪线索,这是监察委员会成立后,营口市检察院向监察委员会移送的首条违纪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