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在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中,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在建立新型审判团队基础上,健全发挥审判长联席会议作用,着重研究解决审判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对提高民事案件审判质量、统一裁判标准、统一法律适用起到了积极作用。
审判长联席会议是民一庭内设审判业务咨询机构,由庭长、各合议庭审判长、资深法官、法官助理组成。通过充分发挥各合议庭审判长的审判经验,集思广益,吸收年轻法官助理法学新理念,新的司法观点,针对审判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合议庭决策提供参考性意见或建议。
尤其针对信访案件、群体案件、串案、疑难案件,规范法律适用,统一裁判标准,避免因各合议庭标准不一,独自下判,有效避免“同案不同判”现象。审判长联席会议坚持议案不定案原则,既充分给予合议庭自由裁量权,又从法律和制度上予以规范,为一线的办案法官搭建一个既能听取专业咨询意见,又能按照承办案件实际情况自行决定裁判结果的平台。
目前,民一庭经联席会议研究案件229件,对审判长联席会议提出的专业咨询意见,合议庭均予以吸收或采纳,宣判后上下级法院、社会各界反响较好,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