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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兴江:让严肃的法庭充满温情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孙德江 记者 孙硕辰 | 发布时间: 2018-03-20 11:10

记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团队负责人李兴江

  李兴江自1982年开始就一直在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从书记员到助审员、审判员,从法庭庭长到基层法院副院长、锦州市中院立案庭庭长再到民事审判第四团队负责人,无论身份如何转变,岗位如何调整,他总能很快进入角色,迅速打开工作局面。

  2017年司法体制改革后,李兴江成为首批员额法官并担任新组建的民事审判第四团队负责人,与所在的合议庭成员主要审理各类人身损害赔偿、生命权和相邻权纠纷这类矛盾相对集中、激烈又涉及每个当事人切身利益的民事案件。

  多年的工作经验告诉李兴江,调解优于判决,调解结案,能够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但相对而言,二审案件调解工作的难度比一审要大,都是“别人啃过的骨头”,而且一审调解没有成功,双方对立情绪更加严重。但别人眼里不可能调成的案件,李兴江却调成了,且不在少数。30多年的审判实践中,他总结出诸如耐心听诉求、细心讲法理、真心解难题的三心接待法等多种调解工作方式方法,以调解或经调解工作后以撤诉方式结案数占所结案件数的比例均保持在50%至70%之间,其中,2017年下半年审结民事案件52件,调解、撤诉26件,调撤率为50%,居全院之首。其所负责的民事审判第四团队案件调撤率为33%,位列民事团队第一位。

  李兴江承办的上诉人吴某与被上诉人姜某离婚纠纷一案,一审判决准予双方离婚,上诉人吴某对共同财产分配不服提出上诉。上诉人吴某因双眼视力不佳,行动不便,且子女和亲友均在外地,无人代取法律文书。李兴江多次电话分别与双方沟通,后被上诉人姜某同意陪同上诉人吴某来法院领取法律文书。在法院调解室,李兴江娓娓道来,从双方婚姻感情基础及亲情方面入手,从家庭、事业谈到子女,使双方冰释前嫌,表示尊重一审判决,后上诉人提交申请撤回上诉。为了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李兴江立即制作民事裁定书,送达双方并为上诉人办理好退费手续,并亲自将两名当事人送到公交车站。事后被上诉人绐李兴江寄来感谢信,对法官的调解工作及周到服务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评价。

  李兴江常说:“作为法官,要学会换位思考,理解当事人的心情,用理解、宽容和爱心平息当事人的愤怒和怨恨,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只要诚恳用心,看似无法调解的案件都将成为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