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真是太谢谢你们了,下了这么大的雪,你们还大老远儿跑一趟,俺们村里这路不好走啊……”
今年初,新民市法哈牛镇荣胜堡村村民王某到新民市人民法院大民屯法庭起诉,要求解除与其养女的收养关系,经详细询问立案法官了解到,王某的老伴儿史某已瘫痪在床多年,无法来法院办理立案手续。考虑到夫妻共同决定形成的收养关系,必须由夫妻共同决定解除,立案法官随即决定上门为这对老人办理立案手续。
3月2日,大民屯法庭工作人员赵大飞、赵福娇来到荣胜堡村王某家中,向其妻子史某说明相关情况,交代诉讼中的权利义务,随后应史某要求,现场为其办理了相关立案手续,并指导其进行了诉讼委托。
目前,该案已进入正常审理程序。
近年来,新民市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恪守司法便民理念,积极探索多种便民措施,尤其是针对老、弱、病、残、孕等行动不便的特殊诉讼人群,采取上门立案、巡回审判等方式,让司法工作更贴近民情、贴近民心,拉近了法官与群众的距离,受到了群众的广泛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