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日前,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分别成立了案件质量评查和绩效考核专门机构,即案件评查和绩效管理考核办公室,对两级院办结的各类案件进行评查,对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司法行政“三类人员”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日常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
这是营口市检察院为了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构建完善多维的司法内部办案监督体系,确保检察官办案质量,有效防控廉政风险,落实司法责任,强化绩效考核工作,建立与检察人员工作职责、实绩相匹配的绩效考核机制,落实司法责任制而采取的措施。
案件质量评查办公室对两级院办结的各类案件进行评查,市院各部门检察官对所办结的案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案卷材料报送至评查办接受评查,评查办对市院检察官办结的案件做到每案必查,对基层院的案件定期进行抽查。评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逐案分析,定期通报,督促纠正。同时,通过案件评查、案件流程网上监控、执法档案建立等,实现对案件质量全覆盖、全方位的监督,保障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落地。绩效管理考核办公室对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司法行政三类人员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日常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督促各部门进一步完善岗位责任说明书,明确目标任务,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由绩效管理考核办公室进行考核认定。通过设立绩效管理考核办公室,市检察院绩效考核工作将更加科学化、系统化,更加有利于激励检察人员履职尽责、爱岗敬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