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2月26日,记者从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了解到,春节期间,来自全省6家戒毒场所的16名戒毒人员回家过年,与亲人团聚后,于2月21日统一返回戒毒场所。期间,戒毒人员表现良好,均未出现异常及不良问题。
2月3日,司法部部长张军到葫芦岛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开展戒毒工作调研时,要求司法行政戒毒工作要认真践行“治本安全观”,注重由“底线安全观”向“治本安全观”转变,要以帮助戒毒人员戒除毒瘾、顺利回归社会、成为守法公民作为工作最高标准,积极探索并合理安排春节期间戒毒人员探视工作,稳定戒毒人员情绪,增强戒断毒瘾信心。2月9日,省戒毒局立即组织召开全省戒毒场所管理工作会议,部署春节期间戒毒场所安全稳定工作,启动春节期间戒毒人员放假探视工作。按照司法部戒毒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外出探视工作的意见》和省戒毒局《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戒毒人员探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戒毒人员同时符合入所期满一年以上的,生理脱毒评估、身心康复评估、行为表现评估、社会环境与适应能力评估合格(达标或具备)的,所内表现突出且戒治效果较好的,家庭具备监管监护条件并同意戒毒人员探视的,无暴力、危害他人或社会安全倾向的等方面条件,具有在节日期间外出探视其配偶或直系亲属的资格。2月13日,省戒毒局召开专门党委会,对被批准外出探视的16名戒毒人员逐一审核研判,坚持从严把关、从严审批,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让戒毒人员真正感受到政府的关怀,切实把好事办好,确保走的高兴、不走的安心。
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负责人表示,依法依规积极开展戒毒人员外出探视工作,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是深入贯彻落实《禁毒法》,坚持以人为本理念,保障戒毒人员合法权益的需要;是认真践行“治本安全观”,遵循戒毒工作规律,转变工作理念和管理方式方法的具体实践,体现了“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工作原则;对于调动家属、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做好戒毒人员帮教工作,促进戒毒工作社会化,提升社会影响力,进一步调动戒毒人员接受教育戒治的主动性、积极性,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和社会意义。
一直以来,戒毒场所认真贯彻落实《禁毒法》《戒毒条例》和司法部第12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精神,对部分接受较长时间戒毒治疗后且戒治效果较好的戒毒人员准予奖励性探视,深受戒毒人员及其家属欢迎,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