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近日,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按照上级法院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宣布《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内设机构及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暨分类人员绩效考评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去除行政化,解决该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提高审判效率,提升审判质量,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模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方案》,借鉴其他法院先进做法,结合该院工作实际,经该院党组研究决定,对内设机构和审判权运行机制进行改革。经过精简合并现有庭室,保留设置内设机构10个,新建立59个审判团队,审判团队采取员额法官负责制,明确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及书记员的基本职责。取消庭长管理层级,建立灵活高效的扁平化审判管理体系。同时明确了各审判团队、审判辅助部门的职责以及考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