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将检察工作融入大连市工作大局,使服务经济发展更主动,提供司法保障更精准?2017年,大连市检察机关以“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为契机,不断在创新体制机制和工作举措上细琢磨,在发挥职能作用和取得实效上下工夫,为大连市率先实现振兴发展和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司法保障。
努力提升服务效能
2017年年初,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了由检察长担任组长的“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并根据省市政法委、上级检察院的决策部署,结合大连实际,研究制定了“1+1+N”方案,即《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大连市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以及问题排查和专项整治、“百家企业大走访”“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优秀案例”“2017年职业能力建设工程推进意见”等系列配套方案。
为加强工作的针对性,该院先后与16家行政执法单位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会同17家司法机关与行政执法单位召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与大连市工商联和14家民营企业家召开服务民营企业经济健康发展座谈会,创新成立了驻工商联检务联络站。同时,开展“百家企业大走访”活动,深入160余家大、中、小、微企业走访调研,了解、征求各类型企业的法律需求和意见建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提供特色司法服务
突出特色,合理布局。2017年,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在“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中,结合各基层检察院的地域分布和工作特点着重划定6项重点工作,建立了加强金融风险防控,保护金融安全联系点;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联系点;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司法保护联系点;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联系点;服务海洋经济建设联系点;保障和促进生态环境改善联系点。
在落实各项重点工作部署的基础上,各基层院积极探索,大胆尝试,创新服务方式。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检察院建立了员额检察官与区内金融机构法务部门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对接机制,为金融机构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甘井子区检察院选取近60家民营企业成立促进民营企业发展联系点,与街道商会形成点面连接的网格覆盖;普兰店区检察院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负责制,公开联系电话,开通检察进企业法律直通车;高新区检察院与辽宁知识产权学院、辽宁大学法学院协作,成立了全省首家知识产权保护教学研究基地,并成立知识产权保护专家咨询委员会,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等。
探索形成大连样本
“应大胆探索,勇于改革,多学习上海、深圳自贸区的经验,利用后发优势,开创出有大连自贸区检察工作特色的新路。”2017年年初,省委常委、大连市委书记谭作钧在全市检察机关服务自贸区建设工作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
随后,该院迅速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学习上海检察机关服务自贸区建设经验,出台了《服务保障中国(辽宁)自贸试验区大连片区建设的意见》,并与金普新区管委会召开联席会议,签订了《关于中国(辽宁)自贸试验区大连片区法治建设的合作行动备忘录》,在机构设置方面,确定实施三步走战略,切实为提供特色化司法保障和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奠定扎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