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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办案】领取补偿受阻 另辟蹊径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王金海 | 发布时间: 2018-01-17 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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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案人:王金海

  职务: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律师

  大连靳女士的丈夫2016年12月16日因工死亡,后被认定为工伤。经工伤保险部门核算,她可以领取60万余元的工伤补偿金。

  靳女士有一个未成年的儿子,公公早年因病去世,婆婆年迈。靳女士到工伤保险部门咨询得知,丈夫因工去世后,靳女士、靳女士的儿子和靳女士的婆婆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故工伤补偿金这三个人都有份,由于工伤补偿金不属于遗产,所以靳女士要领取这笔钱,一定要公证或三个人到场,否则没法发放。

  婆婆年龄大了,患有多种老年性疾病,身体状况不好,怕婆婆受不了儿子突然去世的打击,靳女士便跟大姑姐协商,暂时没把这个噩耗告诉婆婆。虽然靳女士与大姑姐协商好了,这笔工伤补偿金三个人每人分得三分之一,但要领取这笔工伤补偿金,要么公证,要么共同到场,但在婆婆不知情的情况下,这两个条件都不可能做到,就这样,这笔工伤补偿金就一直无法领取。

  2017年9月,靳女士委托我将大连市医疗保险中心起诉到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该中心向其和儿子理赔三分之二,剩余的三分之一给自己的婆婆。

  主审法官跟靳女士的大姑姐通电话,让她代理靳女士的婆婆参与处理。由于靳女士和大姑姐对分配比例并无异议,医疗保险公司也同意理赔,在主审法院的调解下,三方达成行政调解意见,确定靳女士和儿子分得三分之二,由医疗保险中心直接打入靳女士的银行卡中,剩余的三分之一,打入靳女士婆婆的银行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