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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宾县选派7名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董芳/本报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18-01-12 10:38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抚顺市《关于进一步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加强“七五”普法期间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强化青少年的法治观念,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延伸司法服务,在院内选派了七名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到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探索推行“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工作模式。
 
  七名“法治副校长”都是该院业务能力精干、宣讲能力突出的法官,包括副院长李宏志、立案庭庭长朱春欣、刑事庭副庭长李丽薪、执行二庭庭长彭璐、红升法庭代庭长何淼、永陵法庭审判员张秀娜、立案庭审判员孙薪。据了解,新宾县法院历来重视普法宣传工作,为了增强师生的法律意识,该院每年都定期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去年9月,张秀娜到榆树乡中学讲授题为“学法、知法、守法”的法治公开课起,七名“法治副校长”均已为各自负责的学校上了大型的公开课。他们的讲授内容涵盖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暴力、劳动卫生安全、交通安全、校园安全等方方面面的内容,旨在切实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工作,培养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学生的法治观念、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由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走进校园开展法治教育活动,只是新宾县法院“送法进校园”的一个缩影。今后,该院将会通过多种形式,不断强化校园法治宣传力度,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为构建和谐校园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