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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执行指挥管理新机制初步形成

来源:辽宁法制报 | 发布时间: 2018-01-09 09:41
  本报讯 记者黄硕报道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建立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三统一”执行指挥体系要求,阜新市两级法院于近期扎实推进执行指挥管理体制创新工作,目前已初步形成全市法院执行指挥管理新机制。
 
  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执行指挥中心,主要负责最高人民法院各项执行政策及院党组执行相关决策的执行、全地区执行疑难问题的研究及重要执行行动的计划等,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各县、区法院指定专人负责执行指挥中心业务,形成全地区一体化执行指挥网络。
 
  首先,阜新市两级法院都建立了执行案件管理制度。对执行案件的节点控制、财产查控、财产处置、失信惩戒、边境控制、执行结案等均通过执行案件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其次,建立了执行指挥平台值班制度。全市各法院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对执行结案率、自动履行率、标的到位率等各项综合指标实时监控分析,对执行文件、事项督办、事项委托、协同执行、终本案件、人员信息等相关事务统一接收、转办、跟踪、管理等;最后,建立了执行指挥系统使用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出现强制执行、拘传拘留、突发状况处置等情况时应当使用执行指挥系统进行远程指挥、证据固定、信息核实、同步录音录像等。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想要改善“执行难”的现状就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运行机制。阜新市两级法院通过认真梳理,积极谋划,在两级法院中先建立了执行局长调度会机制。也就是要求各执行局每月初召开一次局长调度会,因院制宜,列出问题清单,研究解决方案,设定解决时间表,督办解决效果;然后再建立通报、督办机制。即由中院统一对全市各院执行工作绩效、执行工作推进情况等进行通报、督办,使全市各法院及时掌握本院工作的进展态势,有针对性地加以调整,促进执行效率进一步提高;最后再建立综合考评机制。即依照最高院关于执行综合考评工作的要求,因地制宜,选取典型性指标作为执行工作的晴雨表,定期予以公布。
 
  阜新市两级法院的执行指挥新体系自运行以来,效果显著。截至2017年12月21日,已召开局长调度会5次,组织专项行动5次,发出各类通报督办10余期,查控财产4000余次,网络处置资产4.38亿元,极大地提升了执行质效,增强了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