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西丰县人民检察院获悉,在省人民检察院组织的2017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精品案例评选活动中,西丰县人民检察院报送的办理刘某、李某等5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被评为2017年度优秀案例。
记者了解到,此案最初公安机关向该院移送时,承办人经仔细阅卷和提审,发现认定犯罪嫌疑人犯诈骗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可能遗漏犯罪事实,故将本案二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经补充侦查,新增犯罪事实19起,新增涉案金额人民币457255.09元。
经审查发现,该案整个犯罪过程手段隐蔽、环环相扣,且被害人分布全国各地,承办人多次提审犯罪嫌疑人,对案件的每一起事实绘制了详细的流程图,使得钱款的走向一清二楚。本案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下游犯罪,没有证据证明涉案的5名被告人参与上游的诈骗犯罪,但有证据证明其明知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所得,通过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刷卡套现的非法途径,协助上游转移财物,最终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五人提起公诉,并得到法院支持,依法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