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邵小桐报道 日前,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在沈阳市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东岩就“沈阳市检察机关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进行新闻发布。
在新闻发布环节,赵东岩介绍了沈阳市检察机关在具体落实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在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建立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体制四个方面的工作措施和工作进度。
据悉,自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以来,经过严格的考试、考核、遴选委员会审议等程序,沈阳市人民检察院131人、基层检察院489人正式成为员额检察官。第二批已通过入额考试考核的11人已报请省人民检察院提交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议。
目前,沈阳市两级检察院共设置办案组织595个,其中沈阳市人民检察院137个,基层检察院458个。在沈阳市人民检察院设置的137个办案组织中,独任检察官办案单元105个、办案组32个。
据了解,截至11月末,沈阳市检察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办案6509件,其中检察长和副检察长办案666件,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