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鞍山某公司与岫岩满族自治县黄花甸镇政府因承包该镇供暖公司发生纠纷。在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的介入下,既保证了镇政府的债务能够如期偿还,又保证了镇政府能够正常运转,达到了双赢的效果。
记者了解到,2015年9月,岫岩满族自治县黄花甸镇政府与鞍山市某公司签订了承包合同,由某公司承包黄花甸镇供暖公司,并替政府偿还当初因供暖公司而产生的350余万元的银行贷款本息。2016年6月,双方陷入纠纷,进入司法程序。7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终止承包合同,某公司将黄花甸镇供暖公司交给黄花甸镇政府经营管理,黄花甸镇政府返还某公司350万元。此后,黄花甸镇政府却始终没有履行义务。
11月15日,某公司到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调解书确认的350万元。经岫岩县法院多次努力,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执行和解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