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硕报道 阜新市两级法院自上月中旬开展“冬季风暴”专项行动以来,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其中,彰武县人民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加强与公安机关执行联动,加大对隐匿财产、躲避执行的打击力度,获得了群众一致好评。
12月1日10时许,彰武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通知彰武县法院执行局,该院查找的被执行人赵某某已被传唤到派出所,请派干警交接。接到通知后,彰武县法院执行局局长张宏图带领执行员姜贺川,法警魏迎春、高明立即赶往派出所将赵某某带回法院。申请执行人李某某与被执行人赵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15年10月20日,由彰武县法院判决赵某某偿还李某某欠款3万元。但赵某某并未履行法院判决,李某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赵某某承诺限期内将其所有的车辆用于抵偿欠付李某某的欠款,但赵某某并未如期交付车辆,而且拒绝接听执行干警电话。彰武县人民法院决定对赵某某采取司法拘留,因赵某某常年在外打工,无固定居所,法院多次采取拘留措施未果,致使案件一度陷入困境。最终,依靠法院、公安联动执行查找到赵某某。在法律的威慑下,赵某某认识到逃避执行的错误并全部履行了判决确定的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李某某露出了满意的笑容,理解了法院执行工作的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