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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给“老赖”强制设置失信彩铃

来源:辽宁法制报 | 发布时间: 2017-12-26 11:06
  本报讯 记者任晓霞报道 12月22日,记者从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为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加大其失信成本,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葫芦岛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决定对失信被执行人强制设置失信彩铃。据了解,葫芦岛对“老赖”的这一强制措施在全省尚属首创。
 
  强制设置失信彩铃的对象为已被葫芦岛市两级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主叫语音或短信提示内容为:“你已被辽宁省葫芦岛市××人民法院发布为失信被执行人,请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叫语音或短信提示内容为:“您拨打的机主已被辽宁省葫芦岛市××人民法院发布为失信被执行人。”
 
  据介绍,葫芦岛市两级法院将纳入失信的执行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以下简称“两书”)送达给葫芦岛市移动通讯运营机构,葫芦岛市移动通讯运营机构按照“两书”的要求,对失信被执行人名下的所有手机号码强制设置失信彩铃。失信被执行人无法擅自取消失信彩铃。若有失信被执行人规避失信彩铃而更换手机号码,也会按照实名制规定,将失信彩铃覆盖到新号码,实现无缝跟踪覆盖,使失信被执行人换号不换彩铃。因强制设置彩铃产生的彩铃费用,由失信被执行人负担。
 
  被设置了失信彩铃的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了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院将在三日内书面通知葫芦岛市移动通讯运营机构撤销对该被执行人设置的失信彩铃,移动通讯运营机构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撤销失信彩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