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硕报道 为进一步做好抚顺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办理工作,更好地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抚顺市公安局与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抚顺市人民检察院、抚顺市司法局于日前联合制定了《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中明确了指定管辖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范围和受案审查的部门,确定了各部门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法律援助和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职责,对各部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提出了明确要求。《规定》的出台实现了对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集中管辖,提高了诉讼效率,规范了办案程序,为在司法实践中依法公平、公正、高效地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提供了有效的保证。
为确保《规定》的贯彻落实,抚顺市公安局由法制支队组织,特邀请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和矿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刑事检察部门、新抚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的相关领导于12月14日召开联席会议,对严格落实《规定》要求的相关事项达成共识,加强了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程序意识,畅通了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诉讼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