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年初以来,辽阳市城郊地区检察院加强派驻检察室规范化建设,从基础性工作做起,为了加强基础性工作,对派驻监狱检察室谈话的对象、要求、重点、处理等进行规定,并对检察日志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进行了列举说明。
根据规定,派驻检察官应当每周至少与两名服刑人员谈话,谈话时应当着检察制服,由两人共同进行,服刑人员要求约见的,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安排。同时,检察日志应当记载每个工作日检察工作的具体情况,记载要及时、准确、真实、具体,文字言简意赅,用语规范,装订成卷,年底归档。
据悉,派驻检察室谈话和检察日志是衡量派驻检察工作是否尽心、履职是否到位的一项重要指标。通过制定工作规范,显著提高了派驻监狱检察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为刑罚执行检察工作的深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