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5月16日,鞍山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市残联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以专业服务与暖心行动为特殊群体送去法治温暖。
残疾人是一个数量众多、特性突出、特别需要帮助的社会群体,法律援助作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是残疾人权益保障体系中的关键一环,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能够为残疾人提供面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有效满足残疾人的法律服务需求,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的同时,宣传普及法律援助制度,不断增强残疾人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活动中,鞍山市法律援助志愿者、钢城正大律师事务所张瑜律师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关于残疾人权益保护条款,围绕残疾人常见法律问题及援助流程进行详细讲解,志愿者们发放普法手册,宣传法律援助政策,并耐心倾听残疾人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婚姻家庭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难题,为残疾人及家属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现场互动热烈,效果显著。
三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结合“全国助残日”时间节点,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2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受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88件,为残疾人群体挽回经济损失共计440余万元。
下一步,鞍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将以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服务方式,深化便民举措,为残疾人提供更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编辑:沙兴淼
校对: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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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杜洪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