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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守护辽河口湿地 辽河检察机关开展“世界湿地日”系列活动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李凌雪 王楠 驻盘锦记者 孙硕辰 | 发布时间: 2023-02-14 10:24

  本报讯 为进一步增强油区企业和干部职工湿地保护意识,辽河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世界湿地日”系列活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筑起一道辽河口湿地保护的检察防线。

检察干警向油田职工派发宣传单

检察干警向油田职工派发宣传单。

  省人民检察院辽河分院紧紧围绕湿地恢复主题,坚持早谋划、早沟通,与企业联合开展“世界湿地日”宣传互动。研究制定宣传方案,精心制作湿地保护法普法宣传单、宣传条幅、宣传展板、授课PPT等宣传资料。1月17日、2月1日,辽河分院领导带队,两级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先后深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双6储气库、欢喜岭采油厂等辽河口湿地保护区内的多家企业,开展现场宣讲。将中央环保督察要求和省委整改的“退井还湿”工程作为重点,联合欢喜岭采油厂等重点企业,携手打造“公益诉讼+”助力油田绿色发展的检企共建精品事例。

  2月1日,辽河检察机关与欢喜岭采油厂召开专题座谈会,了解该厂在辽河口湿地保护区内开展“退井还湿”工作情况、2023年退出油井计划以及恢复湿地生态环境的经验做法,现场调研走访了位于湿地核心保护区内的井站,在采油设施拆除现场等形成共识,共同坚守好企业发展的生态红线。

  活动中,辽河检察机关以“世界湿地日”宣传为契机,与辽河油田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积极沟通,构建联动协调工作机制,推动湿地保护常态化、长效化。明确专人对接,双方定期座谈交流,及时研判和处理工作难题。开展专题普法,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引导企业和干部职工始终绷紧湿地保护这根弦。实施信息共享,紧盯重点区域、重点企业,不折不扣落实湿地保护要求,真正做到“破坏生态的油一滴也不采,保护生态的钱一分也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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