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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交警整治违法占用停车位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姜宁 驻营口记者 齐岚 | 发布时间: 2020-05-13 13:35

  本报讯 日前,营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车静态管理大队针对沿街商铺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僵尸车停放等问题,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

  根据《营口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区域设置地桩、地锁或者其他障碍物妨碍机动车停放和行人通行,不得擅自设置道路停车泊位或者利用公共免费停车场、停车泊位收取费用。行动中,该大队共清理僵尸车5辆,清除地面障碍物20余处。下一步,该大队将加大对占用公共停车位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依法清除障碍物,缓解辖区道路停车泊位紧张的情况,深化城区道路停车秩序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