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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成果显现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邵小桐 | 发布时间: 2020-04-23 14:02

  本报讯  4月22日,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新闻发布会,就全省检察机关自2019年3月份以来开展的“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有关情况向社会进行通报。

  据介绍,我省检察机关办理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案件。截至今年3月底,我省检察机关“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共立案并办结入海河流污染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312件,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308件,办案数量位居全国沿海省份第二位。其中,盖州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入海河流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典型案例并予以发布。我省检察机关通过专项监督活动中一系列案件的办理,取得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同时,我省检察机关促进了一批海洋生态环境难点问题的治理。通过专项监督活动的案件办理,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清理河岸海岸垃圾固体废弃物7914吨,封堵排污口19个,整治关停违法企业、养殖场21个,拆除违建房屋36栋,整治入海河道123公里,治理水域1032亩,督促整改违法围填海63.95公顷,有效维护了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切的海洋生态环境问题,建立了一批海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机制等。

  一年多来,我省检察机关按照最高检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特点,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坚持全省联动、陆海统筹、河海共治,通过强化监督、沟通、协调,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纠错,促进依法行政,用最小司法成本获得最佳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实现了海洋环境保护的双赢多赢共赢:积极争取党委领导和人大、政府支持,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坚持全省联动,积极助力全省水环境质量提升;坚持源头治理,以入海河流污染问题为监督重点;加强督导考核,确保案件质量。

  新闻发布会上还公布了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东港市人民检察院、盖州市人民检察院、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4个典型案例。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强化对海洋公益诉讼检察规律的探索和总结,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巩固深化专项监督成果,不断提升海洋公益诉讼检察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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