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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省司法厅行政复议处处长迟建华、政府法律顾问处处长殷磐石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栾岚 | 发布时间: 2019-12-10 12:54

旁听庭审促依法行政

访省司法厅行政复议处处长迟建华、政府法律顾问处处长殷磐石

  辽宁法制报:殷处长,请您介绍一下省司法厅12月5日组织厅机关人员现场旁听庭审活动的重要意义。

  殷磐石:这次旁听庭审活动是省司法厅党组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党和国家机关及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的具体举措。同时,也是2019年辽宁“宪法宣传周”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我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步骤。“社会治理,法治先行”,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林志敏带领厅领导班子参加旁听,用实际行动诠释了省司法行政机关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彰显了省司法厅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坚定决心和政治勇气,为全省行政机关带了个好头。

  辽宁法制报:现场观摩庭审有什么作用?

  殷磐石:现场观摩庭审与以往的普法学法有着本质的不同,现场参加庭审,直观、形象、生动,由原来的书面、纸上学习变成亲身经历,受触动,受教育。旁听一起行政赔偿案件的全过程,可以从执法活动的各个环节,检视执法人员自身在执法中做得怎么样、存在什么问题、今后应当注意什么问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对照自身行政执法的情况,汲取教训,总结经验,更好地依法行政。

  辽宁法制报:迟处长,您参加这次旁听庭审有什么体会和感受?

  迟建华:旁听庭审是很好的普法教育方式。通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等环节,可以让旁听人员通过庭审了解行政诉讼案件审理过程,更直观、更直接地学习法律,以增强依法行政的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听,更多的是寻找“难点”和“关键点”;悟,才能寻找到“突破点”。今天的旁听,是为了明天更好地执法。

  辽宁法制报:今后落实和推进这项工作有哪些举措和设想?

  殷磐石:年底前,省司法厅与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制发文件,建立旁听制度,同时,要把各级行政机关开展旁听庭审情况纳入全省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和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示范创建指标体系,推动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2020年,省司法厅推动旁听庭审活动制度化常态化主要有三项举措:建立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常态化长效机制;每季度组织省直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至少参加一次旁听庭审活动;参加旁听范围为省直部门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部委厅局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旁听庭审,做出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