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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法检工作者、律师、专家学者热议两高报告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关 月 邵小桐 王 奇 | 发布时间: 2019-03-14 09:19

  每一年的全国两会,两高报告都是人们关注的焦点。3月1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分别向大会作报告。

  两高报告展示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成就,司法机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实实在在的作为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更高期待。

  两高报告发布后,记者邀请了我省的法检工作者、律师代表、专家学者等,第一时间“聆听”他们的热议。

 中国给世界提供了执行新思路

  【全国人大代表、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宗胜】

  最高法报告提出,三年来,人民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043.5万件,执结1936.1万件,执行到位金额4.4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8.5%、105.1%和71.2%。

  “执行难”在全世界都是一个问题,我国的这个数字已经非常高了。三年来,我国各级法院实现了执行模式的重大变革,基本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执行制度、机制。比方说,在西方国家,申请执行人必须提供财产线索,否则不给执行,我们只要有一纸生效判决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我们的执行法官通过信息化、网络化、自动化手段查控被执行人及其财产。此外,在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西方国家绝大多数让案件进入破产程序,风险都由当事人来承担,还必须缴纳足额的执行费用。而我国的法院会实施执行终本,定期为申请人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一旦有了财产马上恢复执行。这些经验为国际民事执行法治发展贡献了中国新思路。

 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大有可为大有作为

  【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法库县人民法院院长陈林】

  最高法报告提出“出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45条意见。依法审理涉农纠纷案件,服务‘三农’工作发展”,这句话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表明了人民法院在服务精准脱贫攻坚战方面,应该妥善审理各类涉农纠纷,维护农村稳定,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发展,也就是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社会治理新格局。

  最高法长期以来高度重视服务和保障“三农”发展工作,近年来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等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落实党中央政策、贯彻法律规定、统一裁判标准。各级人民法院,尤其是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不断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乡村地区基层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等沟通协作,开展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人民法院通过依法支持调解、仲裁等多种方式,参与乡村基层治理,化解了大量乡村矛盾纠纷。

人权司法保障得到加强

  【辽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邵琰】

  根据最高法工作报告,2018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判处罪犯142.9万人,各级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821件,其中依法纠正重大冤错案件10件。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原则,依法宣告517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302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国宪法确立的重要原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属性。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以及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进步,也是当代民主与法治的体现。

 改革红利惠及更多人

  【辽宁大学法学副教授、法学博士焦淑敏】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是周强院长在最高法工作报告中的陈述。

  在具体案件审理中,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和家事审判的改革,体现最为明显、直观,社会认同感和认知度也最为普遍。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体现在人民法院的民事、刑事审判中。

  民事审判中,针对婚姻家庭纠纷中出现的家庭暴力,人民法院采取严厉打击的态势,1589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发布和执行,彰显了反家庭暴力的决心和魄力;严惩针对妇女、儿童的暴力、虐待、拐卖、性侵害等犯罪,用刑法手段筑起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坚强壁垒。同时,对于失足的未成年人,完善“圆桌审判”方式,以教育为主。“智慧法院”的建设为家事审判改革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持。比如有的法院在审理赡养纠纷时,对行动不便、不方便出庭又必须亲自表达意愿的老年当事人,采取网络开庭审判的方式,效果突出、反响良好,真正使民众享受到了改革的红利。

 公益诉讼优势转化为效能

  【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柳忠清】

  张军检察长在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提出:“违法者必须为恢复受损公益‘买单’。”

  公益诉讼是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的着力点,是我们各项检察监督工作中更带有主动性的诉讼职能,也是为新时代人民群众更高水平、更丰富内涵的需求提供服务的检察业务。

  在日常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我们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履职最佳状态。什么是最佳状态?就是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强化监督、沟通、协调,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适格主体主动维权,不仅有利于及时保护公益,而且可以用最小的司法资源获得最佳的效果。

  去年,我省检察机关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立案4305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4010件,提起公益诉讼99件。督促完成林地清收还林任务34万余亩,督促保护、收回价值2.5亿余元的国家所有财产和权益。

  今年,我省检察机关将更加自觉地融入、服务和保障大局,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坚持以民为本,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大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的公益保护力度,切实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服务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对黑恶犯罪实现精准打击

  【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吕景文】

  张军检察长在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提出:“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

  要想将这项工作做好,就必须做到严厉打击、严格把关和严肃追查。今年,我省检察机关将践行此项要求,实现依法精准打击,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法治的轨道上实现最大效能。

 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蓝天

  【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元】

  张军检察长用数据概括了检察机关在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方面所取得的成效,我深感震撼。

  铁岭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落实最高检工作报告,用心做好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用爱传递温暖,用真情感化迷途少年。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领导干部担任法治副校长”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供符合新时代需要的优质法治宣传教育产品,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实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全国模范检察官、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负责人苏凤琴】

  张军检察长在最高检工作报告中引入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恶性案件,发出“法治社会谁都不能任性”的呼声。“任性”这个词非常生活化、口语化,用在这里十分准确恰当,让听众立刻领会检察机关这项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在社会舆论高度关注的事件中,检察机关积极作为,提前介入,抓紧时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指导意见,有效指引司法机关准确处理案件。不能仅就案办案,而要在办案中真正实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答复制度”有规矩有考核

  【省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负责人赵冰】

  张军检察长在最高检工作报告中的“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建立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内容,将关注点落实到群众需求上。

  我省检察机关制定了科学有效的工作流程,对“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程序都进行了细化,画出系统流程图,规范回复,规范办理,及时录入系统。在时效上,当天受理登记,七日内转办交办并回复,并针对具体情况,要求责任单位按照三个月限办时间办理回复,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不得推诿拖延。

  同时,我们还要把这项工作纳入全省巡视巡察、检察长述职述廉和年度信访目标考核中。对办理不力、回复不当、处理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