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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一体化平台”引活水 解决道交纠纷提速近千倍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18-12-18 09:42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室内,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以下简称为道交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和律师坐在了一起。在沈阳市保险行业协会工作人员的主持下,该案的基本信息被录入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以下简称为“一体化平台”),当事人明确了各项费用的统一标准后,双方的分歧逐步消解,半小时后达成了和解。

  这一幕,已经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我省的基层法院中。

  今年伊始,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一体化平台”建设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之一,5月14日,全省法院首个“一体化平台”在东港市人民法院上线运行,至今,全省范围内已有29家基层法院试点此项工作,大幅降低了诉讼案件数量,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使人民群众有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2018年3月,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学群(中)到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视察“一体化平台”工作

今年3月,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学群(右三)到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视察“一体化平台”工作

  萌芽破土展新叶

  2012年,第一次走进大连市甘井子区华东路219号楼时,刚刚上任的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民五庭庭长王丽娟没有想到,自己与这座大楼将结下难解之缘。

  几个月后,甘井子区法院交通事故纠纷巡回法庭在这里设立,从2012年8月的一间办公室,到2017年9月两间办公室一间会议室,再到今年1月初的整整一层楼,甘井子区法院探索“道交纠纷诉调对接”的的萌芽渐渐破土。

  今年1月1日,甘井子区法院民五庭全员进驻焕然一新的大连市甘井子区道路交通事故诉调对接中心,王丽娟一边看着涵盖了交通事故纠纷处理的全部环节的4个服务窗口,一边感慨万千:“6年了,我们一直想做的就是通过一站式服务方便老百姓解决道交纠纷,现在搭上科技的东风,真的实现了!”

  据了解,甘井子区面积广,地形较为复杂,不仅聚集工业区、生活区和城乡结合部,而且是多条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乡道的交汇点,过境车流量大,交通事故频发,“2011年以前,我们法院年收案量(专指道交事故纠纷)千余件,审理周期动辄3个月以上,调解率低、服判息诉难、信访案件多,让我们非常困扰。”王丽娟告诉记者。

  东港市法院、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也被省法院选为全省法院“一体化平台”先期试点法院,上述地区都具备道交纠纷案件量大这一特点。

  搭建“一体化平台”,究竟在处理此类案件中能起到怎样的作用?

  “从我们庭的人员构成看更直观,原来有7位法官,现在只需2位法官就可以从容应对了,进入诉讼程序案件的调解率由10%上升至58%,服判息诉率明显提高,年结案率均达到90%以上。”王丽娟补充道。

  处理案件从两个月到两个小时

  今年6月12日,沈北新区法院正式开通了“一体化平台”。10日后,沈阳地区第一例运用“一体化平台”处理的道交纠纷案件处理完毕,从调解到履行完毕用了1个小时,理赔款打进当事人的银行卡内仅用了23分钟。

  2017年11月13日,沈阳市民关某驾驶小型轿车(该车辆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商业险)行驶至沈北新区的七星大街时,发生事故造成了行人王某受伤,又与石某驾驶的大型客车相撞,造成双方车损。经交警部门认定,关某负事故主要责任,王某负事故次要责任,石某无责任。随后,王某委托律师到沈北新区法院起诉,经工作人员指引,其在该院的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上交了王某的身份证件、病志病历、误工证明、医疗费等票据。经调解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沈北新区法院审查后进行了司法确认,民事裁定书从网上传送至人保公司。23分钟后,理赔款6万余元打进了王某的银行卡内,双方当场履行完毕。

  9月19日,该院运用“一体化平台”再次成功调解了全省首例道交物损纠纷,从双方到达法院开始调解到理赔款进账共用时两个多小时。

  “类似的道交纠纷,从当事人到法院提起诉讼到理赔款到账,以前最快也需要两个月左右,从两个月缩短到两个小时,真正降低了当事人的时间成本。”该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谢菲称,5个多月以来,该院运用“一体化平台”调解处理了122件道交纠纷,已经进行司法确认的占一半以上。

  据悉,全省法院建立“一体化平台”以来,截至9月11日,调处道交纠纷933件,调解成功率为97.8%,司法确认52件,道交纠纷案件同比大幅下降达50%以上。

  沈北新区法院院长高铁军告诉记者,运用“一体化平台”有效地解决了道交纠纷“调解难、理赔难、诉讼难”的现状,真正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抢抓机遇“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我省法院虽非全国试点法院,但省法院党组班子高度重视平台的建设,将其作为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和司法为民的有力抓手。”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主任杜春杰介绍称,自今年年初省法院印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要点》将“一体化平台”建设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之一后,立案一庭牵头负责,提出了具体目标和工作线路图。

  为了顺利推进该项工作在全省法院最终实现全面推广,省法院选树了29个基层法院为全省“一体化平台”建设示范法院,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对示范法院的工作目标、建设内容、组织领导等方面提供具体要求。

  回看我省法院一年来“一体化平台”构建的“从无到有”,杜春杰这样总结:“既怀着仰望星空的愿景,又迈出了脚踏实地的步伐。”

  杜春杰告诉记者,目前道交纠纷案件的赔偿标准全省尚未统一,省法院与省交管局、省司法厅、省银保监局、省人保公司正在联合起草《关于推进全省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的意见》和《辽宁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要考虑到城乡水平差距,还要平等地保护和兼顾各方利益。”

  此前,在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中,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学群这样表态:全省法院要坚持高起点、高定位,强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提速增效、转型升级。通过两到三年的努力,使辽宁智慧法院建设进入全国法院第一方阵,力争更好水平。

  “明年是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年,张学群院长‘走在前列’的指示精神言犹在耳,我们正在一对一地督促落实,朝阳地区两级法院已经召开过3次培训会,丹东地区正在筹划将全市的道交纠纷案件归口到一家基层院集中审理;沈阳、大连、锦州、葫芦岛等地区正在着手准备全地区覆盖……”说起下一步工作安排,杜春杰侃侃而谈,“如果有条件的话,这项工作最后将在全省全面铺开。”

  年初 省法院分别与省银保监局、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辽宁省分公司、省交管局、省司法厅研究共同推进“一体化平台”建设工作。先期在东港市人民法院探索试点,建立起法院、保险、交警、业务调解员联动机制

  5月中旬 东港市法院“一体化平台”上线后,省法院以道交纠纷案件量较大的沈阳、大连地区法院为重点,选定跟进试点法院,启动相关工作运行模式

  6月12日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正式开通了“一体化平台”。10日后,沈阳地区第一例运用“一体化平台”处理的道交纠纷案件完结

  7月18日 省法院在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召开现场会,召集沈阳市保险协会、沈阳市司法局等共60人,共同研究推进沈阳地区“一体化平合”工作

  7月20日 省法院立案一庭与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召开座谈会,共同研究推进全省“一体化平台”建设工作

  7月27日 在省法院的指导下,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召开现场推进会,部署大连市所属基层法院建立“一体化平台”工作

  截至9月11日 全省法院“一体化平台”调处道路交纠纷933件,调解成功率为97.8%,司法确认5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