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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春耕生产注入法治动能——昌图县法院一起土地纠纷执行案前后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本报驻铁岭记者 江海峰 | 发布时间: 2025-04-22 08:15

  当春耕备耕关键期遇上执行难题,昌图县人民法院一起土地承包权纠纷迎来破局时刻。该院三江口人民法庭联合辖区派出所、经管站,共同协助执行局,在涉案的田间地头开启攻坚。从秋收时节因地界模糊被迫终本,到春耕前夕精准把握农时聚力破冰,联合执行团队以普法打破僵局,最终让4.6亩争议土地在播种季前完成交接,为“执源治理+民生保障”的基层实践写下生动注脚。

  承包户消亡后的争议

  1998年,赵某母亲李某与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时,合同主体仅登记李某一人。2020年9月李某去世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该户承包土地因“整户消亡”被依法收回。

  2022年村委会将4.6亩土地重新发包给同组新生儿家庭马某和王某。但赵某自母亲去世后持续占用土地耕种,经多次协商无果,村委会向昌图县农村土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23年12月,仲裁裁决支持村委会收回土地的决定,赵某不服裁决诉至昌图县法院三江口法庭。

  两度执行却遭遇困境

  三江口法庭经审理认为,李某(赵某母亲)去世后,其与村委会间的土地承包合同一方主体民事权利能力丧失,合同已不能履行。赵某系该土地承包合同主体以外的第三方,且家庭联产承包土地依法不能通过继承取得承包经营权,因此赵某对争议土地要求进行耕种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赵某仍拒不返还土地。同年秋收后,马某、王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胡兵首次现场执行时,因农作物尚未收割完毕,导致地界标识模糊,案件被迫终结本次执行。

  当前正值春耕备耕关键时节,昌图县法院执行法官胡兵、三江口法庭庭长翟星星会同派出所和经管站的同志组建专项工作组,针对春耕农时制定执行预案。

  多方联动终打破僵局

  执行当日,翟星星向赵某阐明法律后果:“自动履行义务将最大限度减少对你个人征信等权益的影响,若坚持拒执将面临失信惩戒、司法拘留乃至拒执罪追责,子女参军、考公等均受影响。”

  经两小时释法说理,赵某最终同意配合。在派出所民警执法记录仪全程摄录下,经管站工作人员现场复测地界,申请人当场确认四至边界,三方握手言和。

翟星星(中)会同执行团队在调解中

翟星星(中)会同执行团队在调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