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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难题别愁 我们上门开庭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李淼 谢思嘉 本报驻锦州记者 王璐璐 整理 | 发布时间: 2025-01-09 09:26

  核心提示

  上门为当事人提供司法服务,是新时代人民法院提供高效、便捷诉讼服务的生动例证,也充分彰显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情怀和为群众办实事的作风。近日,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法院法官上门为卧床老人解继承难题,用实际行动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

朱丽娇

  办案人:朱丽娇

  职务: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二级法官

  “我奶奶常年卧床无法出庭,法官,我们应该怎么办?”

  最近,父亲遗产的问题,可把小刘给愁坏了。

  原来,小刘的父母离异多年,其父亲在今年突然病逝,未留下遗嘱。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小刘奶奶,想将其应继承的份额尽早赠与孙子小刘,但奶奶已经93岁高龄,常年卧床、行动不便,无法亲自到场处理继承事宜。为尽快解决遗产分配问题,让奶奶安心,小刘诉至凌河区法院寻求帮助。受理此案后,我了解到小刘家的现实情况,当机立断同小刘约定时间,与法官助理、书记员一同携卷上门,将庭审“搬”到当事人家中。

  虽然没有庄重的审判台,但是庭审的严肃性却丝毫未打折扣,整场庭审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因为小刘奶奶听力减退,我就伏在老人的耳畔,耐心询问其关于案涉财产的相关意见。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又痛失爱子,我全程注重善意柔情语言表达,避免提及老人的伤心之处。近半个小时的庭审,每分每秒都见证了法律的严谨、规范,彰显了司法工作者的柔情与温暖。

  “非常感谢你们上门开庭,没想到把我们全家愁坏了的难事,法院能这么简单、顺利地解决,你们真是太善解人意了!”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小刘对法院上门服务的暖心便民举措再三表示感谢。

  我们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近年来,为深入贯彻“司法为民”的法治理念,落实“一老一小”的民生工程,凌河区法院始终强化“如我在诉”工作理念,真正将司法人文关怀融入诉讼服务的各方面、全过程,不断优化诉讼服务便民举措,让审判工作更接地气、更近民意,畅通人民群众走进法院的“最先一公里”,打通司法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